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商業聯合會
時間:2019-08-13 17:51:30
關于評選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先進集體
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商貿流通服務業行業管理部門(廳、局、商業聯合會、商會、協會):
近年來,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廣大干部職工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勇于創新,甘于奉獻,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人民生活、擴大就業和促進社會穩定等方面作出了積極貢獻,涌現出一大批先進典型。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樹立典型、弘揚先進,充分展現建國70年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廣大干部職工優良傳統和精神風貌,激勵廣大干部職工愛崗敬業、創新創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商業聯合會決定開展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表彰名額
(一)評選范圍
1.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先進集體評選范圍: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
2.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勞動模范評選范圍: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企業在職職工;
3.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先進工作者評選范圍: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在職干部職工。
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商務系統行政管理部門及事業單位,物流、黃金、建材、紡織、輕工等行業的集體和個人不在參評范圍;曾經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或“先進工作者”稱號的個人,一般不再參加評選,近五年來作出新的突出貢獻者,可以參加此次評選。
(二)名額及分配
實行差額推薦,推薦名額按照表彰名額的120%確定,原則上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18年從業人員數量和經濟規模分配。
1.表彰名額:“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先進集體”200個,“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共200名。
2.推薦名額:“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先進集體”240個,“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共240名。
具體名額分配見附件(文章底部)。
二、推薦對象條件
(一)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旗幟鮮明講政治,對黨忠誠,熱愛祖國,熱愛人民,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折不扣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模范遵守憲法法律,大力推動領導班子、干部隊伍、管理制度等方面建設,在健全完善財政管理制度,提升財政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方面取得顯著成績。關注民生,在服務百姓方面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領導班子堅強有力,團結協作,作風民主,決策科學,勤政廉政;重視精神文明建設,職工隊伍素質良好;持續經營五年(含五年)以上,且近五年沒有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現象,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未拖欠職工工資,未欠繳職工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等。同時在下列各項中有一項成績顯著者,可作為推薦對象:
1.在搞活流通、促進消費、擴大內需、帶動就業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
2.在商貿流通服務業技術開發、研究、推廣、應用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
3.在企業職工思想、作風、廉政建設、文化建設、誠信體系建設、品牌建設、社會責任建設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
4.在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水平和能力素質等方面成績突出;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
(二)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條件
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旗幟鮮明講政治,對黨忠誠,熱愛祖國,熱愛人民,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折不扣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原則,依法行政,秉公辦事,清正廉潔,同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作斗爭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受到人民群眾廣泛贊譽。勤勉盡責,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恪盡職守,精通業務,甘于奉獻,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在本職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多年一貫表現優秀。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實守信;熱愛商貿流通服務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強烈的責任感,愛崗敬業,勇于創新,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優良的工作作風,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從業時間不少于五年(含五年)。同時在下列各項中有一項成績突出者可作為推薦對象:
1.廉潔自律,無私奉獻,扎根基層,堅守一線,為滿足不斷變化、不斷提升的消費需求作出突出貢獻;
2.在誠信經營、重視公益事業、履行社會責任等方面作出顯著成績;
3.在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企業文化建設、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等方面成績突出;
4.在商貿流通服務業的節能減排,綠色流通中作出突出成績;
5.在加強商貿流通服務業人才培養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
6.在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搶救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等方面表現突出并作出重大貢獻;
7.在技術開發、研究、推廣和應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
8.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
三、評選程序和要求
(一)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程序
評選表彰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差額評選、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程序,即:實行初審和復審兩次審核,分別在本單位公示、省級范圍公示和全國范圍公示。
1.符合評選范圍的基層單位,按照評選要求和推薦條件,民主擇優推薦,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提出擬推薦對象,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并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推薦對象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
2.擬推薦對象按管理權限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商貿流通服務業行業管理部門,自下而上逐級審查,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商貿流通服務業行業管理部門聯合提出初審推薦對象,報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初審。初審申報材料包括:省級推薦工作報告、擬推薦對象匯總表(附件8)、擬推薦對象主要事跡等。
3.經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初審確定推薦對象后,反饋給各省級評選工作機構。省級評選工作機構負責對推薦對象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在本省范圍內對推薦對象以適當形式公示。公式內容包括推薦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和簡要事跡,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4.各省級評選工作機構在省級范圍內公示后,將正式推薦材料上報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
5.經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表彰對象,并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6.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中國商業聯合會根據公示情況,研究確定正式表彰對象。
(二)評選要求
1.堅持評選標準,面向行業廣泛開展評選工作。推薦評選工作要堅持評選條件和標準,以政治表現、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為主要衡量標準,優中選優。要確保所推薦的對象具有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干部群眾的廣泛認可。
評選工作要面向全行業廣泛開展,要兼顧商貿流通服務業各行業各領域,兼顧欠發達地區,兼顧少數民族代表,兼顧女職工;要結合群眾教育路線實踐活動,深入挖掘典型代表。
2.堅持面向基層,面向一線。評選工作要向基層單位和基層一線的干部職工,尤其是向長期在條件艱苦、工作困難的崗位工作的同志傾斜。先進集體評選比例:門店、班組不少于60%。先進個人評選比例:一線職工不少于60%;企業負責人(指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的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不超過10%。先進工作者占先進個人總數比例不超過5%,其中處級干部比例控制在先進工作者的20%以內。副司局級或相當于副司局級及以上單位和個人不作為評選對象。在事業單位擔任領導職務、具有高級職稱并在學術、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貢獻的專家和學術帶頭人,可按科研人員對待。
3.嚴肅評選紀律,加強監督檢查。要建立評選推薦工作責任制,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所有候選集體和個人平等參選,不搞“弱勢陪選”。對未按評選條件和程序推薦的,經查實后取消評選資格或撤銷獎勵;對評選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弄虛作假、借機謀取私利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各級評選機構在評選、審查過程中,一律不得向評選單位和個人收費和變相收費。推薦對象須統一征求公安部門意見,推薦企業的,還須按管理權限征求紀檢監察、審計、市場監管、稅務、生態環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應急管理等部門意見(見附件5);推薦機關事業單位干部,須按管理權限征求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意見(附件6);推薦企業負責人,須按管理權限征求紀檢監察、審計、市場監管、稅務、生態環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應急管理等部門意見(附件7)。凡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拖欠職工工資,欠繳職工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的單位,其負責人不能參加評選。
四、時間安排
(一)各單位自評推薦、申報階段(2019年8-10月)
各單位按照推薦程序進行本單位的推薦、公示等工作。確定參加評選推薦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要求填寫有關表格(見附件3-7,可從中國商業聯合會網站www.cgcc.org.cn下載)。
先進集體和個人的事跡材料分為書面材料和電子版材料兩部分。書面材料均用A4紙打印,一式5份,按份裝訂成冊,并提供電子版。其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審批表每份均須粘貼2寸免冠彩色近照;事跡材料字數控制在2000字以內,要反映推薦對象綜合表現和突出貢獻。推薦的先進集體需附6寸反映本單位工作的不同內容電子版彩色照片8張;推薦的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需附5寸電子版免冠彩色近照1張;照片均請按“省份-申報獎項-單位-姓名”格式標注。
(二)省級評選表彰機構推薦審核階段(2019年10-12月)
參選單位按照要求將材料逐級上報縣、市(地)、省級評選機構及有關部門審核推薦。各省級評選機構、相關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共同審核本地區的推薦人選,研究確定擬推薦人選和排序。在提出初審工作報告、填寫擬推薦對象匯總表(見附件8)、加蓋省級相關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公章后,報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初審階段(2020年1-3月)
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的擬推薦對象名單進行初審,并將初審結果反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評選表彰機構。
(四)省級評選機構公示、上報階段(2020年4-6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評選表彰機構或相關部門組織在本地區范圍內征求意見并公示(省級公示)5個工作日。省級公示無異議后,提出復審工作報告和正式推薦對象名單,加蓋省級相關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公章后,報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步上報經過審批蓋章的《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推薦審批表》、《企業征求意見表》、《企業負責人征求意見表》等表格和材料。
(五)全國評選表彰領導小組復審、公示階段(2020年7-9月)
1.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對經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示后上報的材料進行復審,并將復審結果在全國范圍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商業聯合會網站及有關報刊)公示5個工作日。
2.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公示情況,研究確定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名單。
(六)表彰階段(2020年10-11月)
1.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商業聯合會名義印發表彰決定。
2.召開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
3.編印《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事跡匯編》,展示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精神風采。
五、獎勵辦法
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授予“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先進集體”稱號,頒發獎牌和證書。對評選出的工人、農民、企業管理人員等先進個人授予“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勞動模范”稱號,對評選出的機關事業單位先進個人授予“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先進工作者”稱號,對評選出的先進個人頒發獎章和證書,享受省部級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評選工作的組織領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商業聯合會共同組成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中國商業聯合會,負責具體評選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商貿流通服務業行業管理部門(廳、局、商會)應成立相應的評選工作機構,負責本地區或單位的評選推薦和審核工作,并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應評選規則。各地區或單位于2019年8月31日前將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聯系電話報送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七、聯系方式
(一)中國商業聯合會(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人:王京紅 韓秀偉 孟 旭
電 話:(010)85295023
13911177793 13693017815 18601324511
傳 真:(010)85295023
E-mail:brian_han@163.com;154565930@qq.com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四西大街46號
中國商業聯合會行業發展部
郵 編:100711
(二)國家表彰獎勵辦公室
聯系人:王辰儲 杜威
電 話:(010)84233548
傳 真:(010)84233549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東街3號
郵 編:100013
備注:附件(點擊下載)